关于开展2023年度万源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达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达市就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被我市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且缴纳 2023年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3.持有《残疾人证》且具有相应就业能力的城镇常住残疾人;凡原已享受3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不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范围。实行先缴纳后补贴的原则,补贴期限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距法定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填写《万源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表》和《万源市灵活就业人员承诺书》,首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再交市就业局进行审核办理。1、《万源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表》贴照片一张;4、本人《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3、6、7、16页);7、本人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办证社区的鲜章),低保人员打印银行发放低保明细单;市就业局服务大厅(古东关街道万和路46号 河西中医院安置房一楼)。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如不按期办理,责任自负)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更多招聘求职信息,请关注万源人才网,找工作,找兼职上万源人才网http://www.wanyuanrc.com/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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