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要求,经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现将我市2020年春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学时间
(一)全市高二年级、初二年级具备开学条件的于4月13日开学复课。
(二)全市高一、初一年级(含中职)、小学各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具体开学复课时间根据评估验收后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
(一)全市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省、市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开展培训、校园整治、评估验收的步骤和程序,切实抓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凡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各学校于开学复课前3天向教科局提出开学复课申请,经验收批准后才能开学。
(三)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后,经检查组验收合格才能开展培训活动。
(四)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分年级、错时段组织上学和放学。
万源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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