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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万源市太平镇辖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万源教育 时间:2019-08-17 作者:万源人才网 浏览量: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太平镇辖区学校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以户籍为准,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位统筹管理”的原则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2019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6周岁的万源市户籍儿童。

 三、登记时间:2019年8月25—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6日前不到指定报名点登记的,视为放弃申请太平镇小学、太平镇第二小学、太平镇第三小学、万源市职中等学校就读资格。

 四、划片办法和登记地点

1.状元社区、庙沟河社区、水窝子村、新庙子村、洪岭寺村的户籍新生在万源市职中就读,在万源市职中登记。

2.银铁社区、鞠家坝村、斑竹溪村、杜家坝村的户籍新生在太平镇第三小学就读,在太平镇第三小学登记。

3.天马山社区(仙龙潭村)、快活坪村的户籍新生在仙龙潭明天小学就读,在仙龙潭明天小学登记。如果登记的新生超过50人,通过摇号方式将多余学生分派到太平镇第二小学就读。

4.石岗村、坪长村、牛卯坪村、孔家山村、四合村的户籍新生在太平镇石岗中心校就读,在太平镇石岗中心校登记。

5.太平镇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万新社区(原毛坝子村)的太平镇户籍新生、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新生,在太平镇第二小学统一登记,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在太平镇小学和太平镇第二小学就读。

6. 小产权房住户和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居住在太平镇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万新社区的,在太平镇小学登记,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住户新生分派到太平镇第二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户)随迁子女新生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分派到太平镇第二小学、太平镇第三小学、万源市职业高级中学、太平镇仙龙潭明天小学就读。太平镇其他辖区的小产权房住户和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在实际居住地区域学校登记。

五、适龄儿童登记条件

(一)太平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户籍条件: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属万源市太平镇户籍,并于2019年8月10日前注册迁入万源市太平镇。

2.房产条件: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太平镇拥有房屋产权。自购房以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房不作为登记住址。

3.登记方式: 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持户口薄或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到户口薄或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太平镇户籍适龄儿童特殊情形入学

 1.小产权房住户。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太平镇,购买的房屋有大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个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如果以房屋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原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3)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打印有编号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都须打印。下同】;

(4)社区证明(证明实际居住地和所购小产权房情况),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

2.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太平镇,无产权房租房居住的,如果以租住房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证明(证明实际租房情况),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

(4)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三)非太平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购房住户。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太平镇,但在太平镇有住房的,到房产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小产权房住户。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太平镇,在太平镇城区购买的房屋有大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个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到房屋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原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社区证明(证明实际居住地和所购小产权房情况),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

(5)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3.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确需在万源市城区小学就读的,由法定监护人到租住房所在地学校登记。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商证明或务工劳动合同。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出示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证明),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社区证明(证明实际租房情况),并到实际居住地入户调查。

(6)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四)拆迁安置户新生入学(含太平镇和非太平镇户籍)

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住房被政府统一拆迁征收,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3)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现居住地社区证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中权利人是多个户主的,需由房屋征收安置主管部门出据证明);

(5)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6)拆迁安置房竣工已交付业主,按安置房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需提交安置房回迁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五)工作调动人员子女入学(含太平镇和非太平镇户籍)

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在万源城区无产权房租房居住,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调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六)其他特殊情形入学(含太平镇和非太平镇户籍)

 1.户籍不同册。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籍册上,以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或其他能证明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城区没有住房。(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簿上,提交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确认在万源市城区内无房的,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或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簿上,但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提交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确认在万源市城区内无房的,并由所在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和成员关系证明,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或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所在地确定登记学校。登记时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万源市城区内的房产信息【要求同前】;

(3)居住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和成员关系证明;

(4)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5)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七)特殊儿童入学

万源市户籍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住地附近学校随班就读,弱智、聋哑类残疾儿童也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残疾适龄儿童。

(八)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及“千名硕博进达州”行动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教科局审核,按有关政策优先解决。

(九)登记材料要求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交假户籍、假证明等虚假材料,将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六、新生分派摇号办法

2019年秋季太平镇小学、太平镇第二小学一年级新生通过现场摇号办法分派就读学校,摇号规程如下:

(一)分派顺序确定

第一顺序:居住在太平镇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万新社区的太平镇户籍新生和购房并取得合法产权的住户新生,按第一顺序分派到太平镇小学、太平镇第二小学就读;

第二顺序:非太平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太平镇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万新社区购房并取得合法产权的住户新生,按第二顺序分派分派到太平镇小学、太平镇第二小学就读;

第三顺序:符合条件的拆迁安置户新生和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新生,按第三顺序分派分派到太平镇小学、太平镇第二小学就读;

第四顺序: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住户新生按第四顺序分派到太平镇第二小学就读;

第五顺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户)随迁子女新生按第五顺序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分派到太平镇第二小学、太平镇第三小学、万源市职中、太平镇仙龙潭明天小学就读。

(二)现场摇号办法

1.电脑操作员在公开监督下给符合条件的新生编三位数分派号,分别提取新生分派号末尾数和末两位数。

2.摇号分派第一至第三顺序新生就读学校。

通过抽签办法确定摇号分派就读学校顺序,1号为首轮摇号学校,2号为二轮摇号学校。

第一步:摇取个位号码

第一轮摇号(1号学校):纪检组现场确定1名摇号代表。摇号代表从个位数号箱中0-9号共10个号码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抽取的号码与新生分派号的末尾数完全一致的,分派到1号学校就读。

第二轮摇号:纪检组现场确定1名新的摇号代表。摇号代表从个位数号箱中剩余的9个号码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抽取的号码与新生分派号的末尾数完全一致的,分派到2号学校就读。

依此类推,进行多轮摇号。

如果某个学校某一轮摇出的号码,对应的分派号末尾数的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该校此轮摇号不再继续进行。另一学校按上述办法继续摇号,直到所有学校摇出的号码,对应的分派号末尾数的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此轮摇号不再继续进行,按下面第二步办法进行摇号。

第二步:摇取2个号码

第一轮摇号(1号(或2号)学校):纪检组现场确定1名摇号代表。摇号代表从个位数号箱剩余号码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从十位数号箱中0-9号共10个号码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抽取的号码组成的两位数与新生分派号的最后两位数完全一致的,分派到1号(或2号)学校就读。

第二轮摇号(2号(或1号)学校):纪检组现场确定1名摇号代表。摇号代表从个位数号箱剩余号码(与上轮相同)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从十位数号箱中0-9号共10个号码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抽取的号码组成的两位数与新生分派号的最后两位数完全一致的,分派到2号(或1号)学校就读。如果摇到重号视为无效号继续摇号,直到摇到有效号为止。

依此类推,进行多轮摇号。

如果某校某一轮摇出的号码,对应的分派号末两位数的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该校此轮摇号不再继续进行。另一学校按上述办法继续摇号,直到所有学校摇出的号码,对应的分派号末两位数的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此轮摇号不再继续进行,按下面第二步办法进行摇号。

第三步:摇取3个号码

第一轮摇号(1号(或2号)学校):纪检组现场确定1名新的摇号代表。摇号代表从个位数和十位数号箱剩余号码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从百位数号箱中0-9号共10个号码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抽取的号码组成的三位数与新生分派号的最后三位数完全一致的,分派到1号(或2号)学校就读。

第二轮摇号(2号(或1号)学校):纪检组现场确定1名新的摇号代表。摇号代表从个位数和十位数号箱剩余号码(与上轮相同)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从百位数号箱中0-9号共10个号码中抽取任意1个号码,抽取的号码组成的三位数与新生分派号的最后三位数完全一致的,分派到2号(或1号)学校就读。

如果摇到重号视为无效号继续摇号。

依此类推,进行多轮摇号,直到剩余学位摇满为止。

(三)其他顺序新生学校分派

1.第四顺序新生直接就读太平镇第二小学。

2.第五顺序新生分派:如果第一至第四顺序分派到太平镇第二小学的新生人数加上第五顺序应分派的新生数,超过太平镇第二小学招生计划,则按照上述现场分派办法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太平镇第三小学、万源市职业高级中学、太平镇仙龙潭明天小学就读。

七、结果公布

8月27-28日,对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小产权房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新生到实际居住地入户核查),8月29日在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分派名单,8月30-31日新生到所分派学校入学。


  特此公告

          万源市教科局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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